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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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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黔人社厅通〔2015〕29号 更新时间:2015/4/28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考报名点: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3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好统考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上半年从本文下达之日开始至4月9日,下半年从9月1日开始至10月8日截止。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所有等级继续采用智能化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同时提交论文及电子文档(论文撰写要求严格按照劳社厅函〔2006〕6号文件执行,论文统一使用标准档案袋封装)。省级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见附件1。

      各职业等级申报资格及论文撰写要求可登陆贵州职业资格工作网(www.gz.osta.org.cn)查询。考生于考后3个月登陆网站查询成绩。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51-86839691、86800028; 联系人:杨画、陈富强

       

          附件1: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省级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附件2: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5年3月30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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